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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州教育局主要职责

(一) 在克州党委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,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决议、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。

(二) 负责实施、管理、督促检查全州的基础教育、幼儿教育、特殊教育、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。

(三) 负责教师队伍的培养、培训、管理、职称评定和资格认定工作;负责州直学校教职工的劳动工资、人事档案、系统内人员调整等工作;负责各类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分配工作和新增教师的招聘、考试工作。

(四) 负责机关、学校的党建、党务、廉政、纪检、监察、信访、精神文明、综合治理、政治思想工作。

(五) 负责克州籍疆内初中班学生、内地高中班、内地中职班学生组织、管理工作。

(六) 负责教育、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。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。

(七) 负责教育、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。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。

(八) 负责分配、管理克州教育系统的基建和州直学校的经费工作;负责人民教育基金、教育捐款和外资的使用、管理工作;负责全州教育系统的教育事业统计和教育经费统计工作;负责州内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批工作;负责州内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、结构调整工作。

(九) 负责全州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和信息化教育、教学仪器管理和指导工作。

(十) 负责“双语”教师的汉语强化培训工作。

(十一) 负责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。

完成克州党委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